1. 作为第五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的“特别赞助机构”; 2. 作为协办单位纳入大会组织机构,参与组织的全过程; 3. 2009年7月前,赞助机构可在自身商务及市场活动中使用“第五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特别赞助 机构”的称谓,该称谓同时可以应用在产品包装,或其它以品牌推广为目的各类活动中; 4. 赞助机构的名称或徽标将出现在所有论坛印刷资料中,包括媒体广告与市场推广资料; 5. 第五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中英文网站显要位置将出现赞助机构广告; 6. 赞助机构的名称或徽标将出现在所有邮件招商文件中,发送至潜在会议代表; 7. 赞助机构代表(1人)将以贵宾身份参加大会的活动; 8. 赞助机构的名称或徽标将出现在论坛代表证背面; 9. 赞助机构的宣传资料将被放在论坛资料包中、代表报到处,发放给参会代表; 10. 免除5个论坛参会代表的注册费用; 11. 享受论坛欢迎晚宴VIP餐桌2个名额; 12. 赞助机构的名称或徽标将出现在论坛会刊的赞助机构鸣谢页面显要位置; 13. 论坛及展览会会刊中出现赞助机构整版彩色广告各一页; 14. 展览会中54平方米标准展位或光地; 15. 获得有联系方式的论坛注册会议代表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