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应有合理的限制光污染标准值并利用标准值进行有效的光污染限制。 5月17日晚8时,北京及河北的人们发现,天空西南方有蓝色、黄色和浅绿色3个椭圆形光球,形似传说中的外星飞碟。后经核实,当晚出现的三色光球实为地面探照灯在夜空中形成的影像。近日,本刊也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一些超市灯光过亮,令人不舒服。这类肆意打出强光的行为是否合法?它将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呢?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已属于光污染,对观测天象、人们的正常生活都将产生不良影响。权威人士对光污染的定义为: 环境中光照射、辐射、反射过强,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光污染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夜间,除了如上探照灯造成的光污染外,一些大酒店、大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广告牌、霓虹灯等强光,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等也都是光污染源。 记者了解到,若长时间处在缤纷多彩的灯光环境中,人们的情绪会受到影响。刺目的灯光让人紧张;人工白昼使人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不适当的灯光设置对交通的危害更大,事故发生率会随之增加。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詹庆旋教授对记者说:“对夜景照明,不加分析地认为‘越亮越好’、‘到处都要亮’的观念是错误的。目前,我国在城市景观照明上过度过快的建设和亮度过高加剧了电力供应的紧张。亮度失控、过高破坏了视觉适应的平衡,导致视觉中心和亮度层次的缺失,不但失去美感,还造成眩光甚至光污染,浪费能源。”据调查,上海的夜间天空亮度和环境亮度比国外城市高出两个数量级,说明大城市的光污染已非常严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王健则认为,关注视觉光污染,改善视觉环境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王健在5月中旬召开的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国际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时说:“为了减少城市夜景照明中视觉光污染的影响,必须进行城市夜景照明规划,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强调城市夜景视觉形象的总体效果,做到明暗恰当、亮得合理、层次分明、统一协调、和谐美观、节约能源,才有望降低城市上空的光污染程度; 应在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区分平时、节假日,区分不同天气、不同的城市功能区、不同地表情况等研究当地环境亮度,利用模糊类聚分析方法等,合理地对城市光污染进行环境分类,然后针对不同的环境类别和时间段确定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特种照明、道路照明和广告牌及标志照明的光经地物表面反射后射向天空的光亮,并采用bp神经网络等确定灯具直接射向天空以及经地物表面反射后射向天空的光与天空亮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研究出合理的限制光污染标准值,并利用该标准值进行有效的光污染限制。” 照明设计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一个完美的设计,必须由专业灯光设计人员和专业电气设计人员很好地配合,才能做出优秀的照明工程。 近年来,随着照明工程的大规模开展,照明控制技术也得到较快发展。很多大中型照明工程应用了智能控制技术,增强了照明工程的艺术表现力,提高了管理水平,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有效地节约了能源,也有效地遏制了光污染。 在设计中,针对国内玻璃幕墙建筑的日益增多,照明设计人士对镜面光泽度较大的建筑物立面照明,当需要采用泛光照明时,首先使泛光照明设计遵循泛光照明亮度标准的规定;其次是把投光灯布置在建筑物上部,灯光由上往下照射,这样将有利于限制城市上空的光污染。 有关人士强调,为了限制城市上空的光污染,我国必须尽快制定限制光污染的标准值。这样才能有力且更合理地进行泛光照明设计,并采用限制光污染的各种措施,尤其是采用适宜的照明方式、不等的方法以及合适的灯具和配光,来加强管理和维护,努力降低城市上空的光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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